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2-27 13:52:52
为促进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全市部分达标高中继续面向所有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招收定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2019年,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达标学校为各县(市)一中、宁德一中,其中宁德一中面向蕉城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二、招生计划
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招生数为2019年上述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的50%。
三、指标分配
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应面向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将初中学校本届初中毕业班当年的招生数、毕业班学生数、三年巩固率等控辍情况及是否为有选择性学校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并参考初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等。同时,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应体现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及无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倾斜。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县(市、区)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条件和录取办法
1.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达到招生学校第一批次录取条件的,不占该校定向生的招生计划。
2.初中学校定向生录取的条件是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截至2019年5月20日)、初中3年均在本初中学校完成学业、且具有3年本初中学校学籍(“3年”指:2016年9月1日—2019年6月25日,除病休复读学生),同时中考等级学科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的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达到招生学校录取的要求,“录取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第一批录取线下45分(含45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第一志愿填报定向生招生学校正取生志愿、并填报该校定向生志愿。对于县域内定向生计划数无法完成的县(市、区),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可对定向生进行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在“录取总分”相同但分配到学校的定向生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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