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2-27 15:56:59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2019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 特长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 城区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市七中招收日语特长生资格由学校认定)招收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特长生资格。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
市一中、市八中、铁一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分别招收对体育、艺术、科技类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二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对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市七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日语类特长生。市十九中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收对体育类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
市一中、市八中、铁一中总招生计划的5%,团体类专业招生单列;市二中总招生计划的30%;市七中(日语)总招生计划的60%;市十九中(体育)自主招生50名。
四、招生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每位考生只能报一所高中学校,且只能报考一个项目):
1. 体育特长生。(1)初中阶段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2)在县、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3)有其它材料能证明考生确有体育特长者。
2. 艺术特长生。(1)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及以上文艺汇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及以上;(2)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及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参加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3)有其它材料能证明考生确有艺术特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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