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3-13 16:17:24
⑧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时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顾。此类学生可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
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5月11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应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属县(市、区)招考办。
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3.推进和完善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①定向招生。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学校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并确保农村学校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于优质普通高中。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各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和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定向生指标,由我局直接合理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培元中学、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定向生指标,由我局直接合理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19年泉州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上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批。
②自主招生。从2019年起,全市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中考结束后10天完成。要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严格控制比例。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和程序,注重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认真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和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办法、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等),于3月20日前报送主管教育局审核并于3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与备案。各校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的各环节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与监管。学校按自主招生方案严格规范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泉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3),于 2019年7月3日前上传至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指标。
③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12分以上(含12分)。
四、考试招生管理与组织领导
(一)考试招生管理
1.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必须参加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2.全市中招切线时间统一安排于7月15日左右,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若招生计划尚未完成,可延至8月15日前完成。
3.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待中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合理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
4.建立全市统一的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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