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3-18 14:45:17
②录取龙岩二中、上杭二中考生时,先录取普通生后录取定向生。录取过程中,根据龙岩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志愿情况确定龙岩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龙岩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80分以内分别确定龙岩二中、上杭二中的分校定向生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
若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的定向生计划不得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录取。
其三、民办高中招生办法有调整:民办高中分三种招生方式,即:进入批次招生方式、批次以外招生方式和自主招生方式。
①进入批次招生方式:进入第一批次招生的计划数应不少于该校总招生计划数的三分之一(各县市区的具体招生人数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此类招生方式,由考生在第一批次填报志愿,在第一批次投档录取;
②批次以外招生方式:民办高中批次以外的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总招生计划数的三分之二以内。此类计划的招生人数由民办普通高中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批准,于5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且在招生管理统一平台中所有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方可开展组织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时间安排在第一批次各类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家长和民办学校应在此期间办理完批次以外招生方式录取的相关手续。已经被各类学校网上统一录取的考生,民办高中不得再重复录取;
③自主招生方式:民办高中面向本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具体招生办法由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依据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制定,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批准,招生人数和招生办法于5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6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转入第一批次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录取。已经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9.录取照顾政策作微调
《通知》规定,取消往年艺术、体育竟类的三个加分照顾项目,增加一个加分项目。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文件规定要求,增加“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可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录取时可单独增加该批次招生计划”。
10.五年制高职学校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各类技工院校)录取办法有调整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学校(不含体育、艺术专业)的最低投档总分调整为300分(2018年最低260分);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