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3-21 14:45:00
八、这次改革对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有何调整?
答:这次中考改革将继续坚持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并逐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2021年对口分配比例不低于75%。同时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进一步严格分配名额的享受条件,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
九、这次改革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本次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批制度,由市教育局初审,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实行年检制度。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需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范围与学校普通生招生范围一致,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市(州)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在当年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内执行,一般高中原则上不超过5%。同时坚持阳光招生,规范自主招生程序,所有工作方案、录取过程以及各类预录取、录取结果都要进行公示。注重招生录取档案建设,做到录取工作符合规程,有理有据,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询。
十、针对中考改革,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
根据省教育厅中考改革文件精神,兰州市作为甘肃省中考改革试点城市之一,2018年启动中考改革试点工作,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年。
考虑到中考改革事关重大,需要一个充分的准备和适应过程。从2018年7月起,兰州市教育局就开始了中考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在制定《兰州市中考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市教育局广泛征求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一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专家及社会人士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进行了专项调研、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取得了一致的认同和支持。负责中考考务组织的相关部门前期已经做了大量的考务研究准备工作,包括考试相关硬件设备的准备、考试风险的评估、应急预案的制定、考试流程的设计等,各学校在教学管理和课程实施上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充实、完善和强化。应该说,无论从教学研究、设施设备等方面,都作了扎实的准备工作,能够比较从容地应对这一改革和变化。近期,市教育局将进行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主动答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组织中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学习和培训,力求准确、规范地实施各项改革措施,确保中考改革顺利推进。
十一、外地回兰考生、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答:户籍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外地回兰考生,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十二、遇到转学、休学、复学的情况,如何参加考试?
答:转学:从外省市转入兰州市的学生,如在七、八年级时转入,按照《兰州市中考改革方案》中的规定执行;如在九年级时转入,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升学当年八年级全市统一考试。
休学、复学:现就读八年级的学生(2017年8月入学),因休学期满需随现就读七年级的学生(2018年8月入学)继续学习的,按照《兰州市中考改革方案》中的规定执行;现就读九年级的学生(2016年8月入学),因休学期满需随现就读八年级的学生继续学习的,按照兰州市现行中考方案执行。
十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制定?
答: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实行以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为基本依据,由市教育局综合参考城乡高中阶段学校的布局、办学条件、适宜规模等因素,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每所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报省教育厅审批后下达执行。
十四、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的政策要求,这次改革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来。我市从2017年起,已逐步取消了科技创新获奖的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保留确需保留的中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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