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指导思想
1.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
2.命题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新课程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良好个性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反映学生真实的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水平。
3.初中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学科的终结性考试,是全面、准确地考查初中毕业生的物理学业水平,检查、评价普通初级中学教学理念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
4.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知识要求
1.认识物质的形态和变化、物质的属性、物质的结构与物体的尺度,了解新材料及其应用等内容,关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等问题。
2.了解自然界多种多样的运动形式,认识机械运动和力、声和光、电和磁等内容,了解相互作用规律及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3.认识机械能、内能、电磁能、能量的转化和转移、能量守恒等内容,了解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关注能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4.了解物理学及其相关技术发展的大致历程,知道物理学不仅含有物理知识,而且还含有科学研究的过程与方法、科学态度与科学精神。
5.有初步的实验操作技能,会用简单的实验仪器,能测量一些基本的物理量,具有安全意识,知道简单的数据记录和处理方法,会用简单图表等描述实验结果,会写简单的实验报告。
(二)能力要求
1.经历观察物理现象的过程,能简单描述所观察物理现象的主要特征,能在观察和学习中发现问题,具有初步的观察能力及提出问题的能力。
2.通过参与科学探究活动,学习拟订简单的科学探究计划和实验方案,有控制实验条件的意识,能通过实验收集数据,会利用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有初步的信息收集能力。
3.经历信息处理过程,有对信息的有效性、客观性做出判断的意识,经历从信息中分析、归纳规律的过程,尝试解释根据调查或实验数据得出的结论,有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
4.能书面或口头表述自己的观点,能与他人交流,有自我反思和听取意见的意识,有初步的信息交流能力。
5.通过学习物理知识,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自学能力,学习物理学家在科学探索中的研究方法,并有在解决问题中尝试应用科学研究方法的能力。
(三)考试范围
1.笔试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包括学科内容和学科能力两个方面。其中学科内容分为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三大部分,具体内容分解见《物理课程标准》。学科内容方面重在考查物理基础知识和技能、基本过程和方法;考查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理解水平。学科能力包括科学探究能力和应用物理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能力方面重在考查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探究与物理实验的能力;考查关于物理、技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以及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的认识与体验等。
2.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范围:
(1)测量物体运动的平均速度。
(2)探究光的反射规律。
(3)测量液体和固体的密度。
(4)探究串、并联电路中电流的规律。
(5)探究电流与电压、电阻的关系。
(6)探究通电螺线管外部磁场的方向。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与化学合场分卷,两科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二)试卷结构:物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满分为90分。
第Ⅰ卷为选择题,共40分。其中第一题为单项选择题,共8小题,每题3分,共24分;第二题为多项选择题,共4小题,每题4分,共16分。第Ⅱ卷为填空题、作图与实验探究题、计算题,共50分。其中,填空题共10分;作图与实验探究题共18分;计算题共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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