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既觉得友谊可怜,又觉得友谊高尚,因为它来的快,去的也快,但从不间断;可以留下,也可以丢弃,但总能记得。
纪伯伦说过:“当你与朋友别离的时候,不要忧伤。因为你觉得他最可爱之点,当他不在时愈见清晰,正如登山者在平原上望山峰,也加倍地分明。”不管好还是不好,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拥有着友谊,因此总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在受冷落后不住地感慨友谊渐行渐远,找不回最初的感情来了。其实不是找不回了,而是外界的环境改变或者其他的某些原因而不得不相疏远。从这点来看,友谊是很短暂的,短暂到再次见面只有寒暄,短暂到几年不见就会忘记,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自在的那些人。这就和爱情、亲情自觉地拉开了距离,很多人都会觉得爱情和亲情之间还有可比性,可友情在前两者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我觉着,友谊的高尚不在于它能维持多久,而在于过了许多年后见面都还能记起那段友谊,这已经胜过了太多太多。
交朋友是一门艺术,交到一个益友是不易的。西塞罗曾经说:“先看准了朋友,然后再爱他。不要因为先爱了他,就认作朋友。因为,凡是心灵值得爱的人,才是值得去结交的人。”“知己”大概就是如此吧,让友谊存在于心灵的碰撞间,总能擦出些火花。但要切记勿“滥”交友,情愿不交太多朋友,也要留住那些值得交的朋友,只要交友圈不狭隘。因为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涌现太多的朋友,所以不要怕有一天会生疏,总有另一个人会代替那个朋友的位置,或许友谊只能这样吧。
我不情愿交许多朋友,宁携一心拒千人,所以慢慢的就比别人多了几段长久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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