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01 17:28:07
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1.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指标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前进行)。
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学业成绩以及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填报。
普通高中录取将分批按志愿进行,每个录取批次可以填报三个公办学校平行志愿;如果考生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或部分学校国际班,需及时与学校进行衔接,同时也要填报网上志愿。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城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同样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凡未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
2.招收特长生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需面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应志愿。
3.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学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
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背学生意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二)优惠政策
1.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惠,取最高优惠项目,不重复计算。)
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市民政局的证明)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
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凭公安部、教-育部审定下发文件或通知)。
④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