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10 09:51:03
选择报考岱岳区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直高中的招生录取;选择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岱岳区的招生录取。
(二)职业学校的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参加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划定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的报名资格线,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参加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分数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从今年开始,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提出“等级成绩”要求,划定“分数成绩”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基本办法:(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如:体育B以上、物理B以上、历史C以上等;(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如:对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要求,可提出2B1C或1B2C或3C以上要求;对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三科的要求,可2B1C或1B2C或3C以上等;物理、化学两科的要求,可提2B或1B1C或2C以上等。(3)提出单科或组合等级成绩要求后,对剩下的所有科目再提出要求时,至少有一个科目不作等级成绩要求。如剩余5科,可提出4C、3C1D、2C2D、1C3D、4D以上等要求。(4)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基本等级成绩要求,高中招生学校可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等级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录取基本办法
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且符合高中招生学校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依据考生的分数成绩,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当分数成绩相同,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借鉴潍坊市经验,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所在县市区高中的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于4月2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自主招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若有剩余,由学校按照自主招生方案进行一次补录。
(2)民办普通高中全部实行自主招生。各学校均须于4月2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7月31日前结束。
2.指标生录取办法
(1)等级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5C2D以上。高中学校可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2)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
(1)等级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2)专业要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统招生录取办法
(1)等级要求: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6D以上,高中学校可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2)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四)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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