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11 10:03:48
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一、受理时间
2019年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认定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果还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2019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19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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