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11 13:36:17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
在成绩表达方面,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科目用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表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其它考试科目只采用等级方式表达,不公布考试分数。等级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各考查科目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加分或降分录取
我市对高中招生加分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2019年起共有4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
这4类考生分别是
★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5分;
★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3科总分基础上,按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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