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5-05 08:52:04
⑦.画图表:使读者一目了然,非常直观形象地说明的事物的××特点。
⑧.作诠释: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
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定义要求完整,而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可以颠倒。
⑨.摹状貌: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说明更具体生动形象。
⑩.引资料:能使说明的内容更具体、更充实。用引用的方法说明事物的特征,增强说服力,如引用古诗文、谚语、俗话。引用说明在文章开头,还起到引出说明对象的作用。
4、说明顺序:时间顺序(程序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在答题时可答得具体些。
如:空间顺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总到分,外到内,前到后,左到右,整体到局部,都可反之等,常用方位词如介绍建筑物或实体)。
逻辑顺序(先结果后原因,层层递进,现象到本质,因到果,果到因,主到次,浅入深,个别到一般等,常用表因果、表事理顺序的词,如“因为、所以”“首先、其次”)。
时间顺序则是说明事物发展、演变,例如介绍工作程序的文章。
掌握答题格式:本文使用了的说明顺序对加以说明,使说明更有条理性,便于读者理解。(第一空应该填具体的说明顺序,第二空应该填写具体的事物名称或说明的事理。如果是事理性说明文,但又不能准确表述,可用“事理”、“科学事理”等模糊性的语言表述。)
5、说明对象:指文章说明的主要人或事物(一般不必答人或事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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