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24 10:51:30
淄博中考招生意见发布!今年又有新变化!
招生意见发布
《意见》以教育部、省教育厅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为依据,本着政策整体保持稳定、逐步优化完善的总体原则而制定的。
《意见》主要包括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完善招生录取政策三部分内容。
首先,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往年一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会考科目一样等值对待,作为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并着重强调了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规范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要等级分布合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其次,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本着政策稳定的原则,继续深化会考科目多次考试办法、书写卷面分和英语口语听力智能化考试等改革举措,规范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为:5月2日至16日体育与健康考试,5月18日英语口语听力考试,5月20日至24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6月10日至13日文化课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初中四年级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会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办法,初四年级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第三,完善招生录取政策。本着增强录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继续完善普职一体化网上招生录取形式,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一是完善网上志愿填报办法。今年,普通考生志愿填报继续分两次进行,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即“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两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报考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三类志愿均可兼报,为考生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一次性志愿信息采集效率,征集志愿措施则最大限度地提高录取精准度。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将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提前到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为第一类志愿,第一批次录取。同时,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但不参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二是完善综合录取办法。首先,录取原则保持稳定。普通高中录取继续以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特别注意,“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其次,增强录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两次志愿填报录取均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实施分步录取,也就是,分成先后三部分按照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两个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两个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特别说明,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三是增加科技特长生招生录取。为进一步引领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今年起,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申请招收部分科技特长生,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复后,由学校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学生培养方案,进行科技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具体招收科技特长生的学校、项目、招生计划,请关注市教育官网特长生招生计划批复和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中考招生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将通过严密规范的招生程序和多样化的志愿选择,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更加注重阳光招生,将继续全面规范招生,努力维护教育公平;更加关注政策宣传,将以主动积极、耐心细致的服务姿态和沟通交流、达成共识的服务标准,科学准确地为广大考生和家长解惑释疑,力争让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能熟悉中考招生政策的制定依据和改革意图,让社会各界都能关心、理解和支持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共同维护招生公平和教育公平,打造风清气正的中考招生氛围。
具体招生意见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的评价办法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5月上旬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初审、上报、复审工作。
三、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科目设置及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思想品德评价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初中学校按照淄教基字〔2014〕18号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水平评价和考试选拔双重功能,难度系数(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除外)确定在0.65左右。
(二)考试安排。
初三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4门会考科目考试;初四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6门考试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会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办法,初四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始成绩和等级认定。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其中,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将另行制定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三)成绩公布与呈现。
6月2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四)成绩管理与使用。
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完善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民办高中学校需要面向市外招生的,须经核准招生资质后,合理确定面向市外招生计划,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与生源地高中学校同步招生。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中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经开区的考生纳入周村区统一招生管理。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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