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4-25 10:03:23
五、录取办法(以市局文件为准)
(一)依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入围学生名单,面试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在面试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
(三)5月22日下午,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及家长与我校签订《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
(四)5月24日至28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公示期5天。
(五)5月30日至5月31日,学校把预录取名单报市招生办公室。
(六)6月3日至7日市招办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相关学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七)对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的预录取考生,由学校到市招生办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招办:025-58397128教务:025-58396002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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