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4-25 20:57:06
(三)加强学籍管理。初三下学期不允许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青岛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高一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其他学校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加大指导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普通高中学校尤其是民办高中学校在公共媒体、新兴网络媒体上发布的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的宣传材料须报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社办科、信息科审批后发布。
(五)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区教育体育局将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予以通报,确保将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联系,联系电话:8852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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