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4-28 10:47:27
(三)投档比例
1.“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投档。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政策及规定确定考生投档名单。报考师范教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由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中考成绩,按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2.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考生投档。投档按院校所列生源市招生计划进行,上线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1∶1投档。
(四)退档操作要求
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要按照生源市规定的退档办法及要求进行退档操作。对于符合市招生考试机构退档规定的考生,招生院校在办理退档手续时一定要慎重。经办人要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志愿资格的保证书或其他证据资料,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招生院校除了在提交数据信息时将退档考生标注清楚外,同时还要以公函的形式将退档考生名单一并传真给生源市留存备案。招生院校如果未按照生源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处理考生退档,市招生考试机构有权不予退档,出现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数据信息检测及要求
8月15日-20日(工作日9:00-17:00),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基础信息数据库网上系统上传工作及预录取考生数据库网上系统检测工作。
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生源计划审核情况确定招生院校拟录取考生数据库。拟录取考生数据库按照《信息标准》规定编写考生号,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检测。通过检测的考生,写入系统录取库,标注为录取考生;未通过检测的考生,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查证并反馈信息状态。如果确认为工作失误出现的考生信息错误,要在规定时间查证并更正错误项目重新上报,进行追加检测;如果确认信息错误为组建考生档案失误,则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查证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基础库修改申请(见附件5),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更改后再进行追加检测;如果确认考生信息属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虚假信息,则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本市预录取考生系统检测工作,通过系统检测的考生信息要及时反馈各招生院校。时间截止后关闭网上系统检测,录取数据库信息冻结。
(六)院校核对录取数据信息
8月22日-23日,招生院校登录网上检测平台在线核对本校录取数据库考生名单。如果发现有录取信息错误,要在规定时间与生源市沟通并反馈错误信息。录取数据信息一经确定将不予更改。
六、录取名册打印及邮寄
8月26日-8月30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院校新生录取名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师范)、三二连读高职录取新生名册一式4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及对口高校分别盖章后各存1份;五年制高职(师范)录取新生名册一式3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分别盖章后各存1份。院校收到录取名册后,要在招生院校印章对应位置加盖院校录取印章。三二连读及“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院校,录取名册由中职学校负责收取并转交对口院校盖章,盖章后录取名册各自存档。
9月3日录取名册通过邮寄方式发放。院校要在9日前反馈录取名册签收情况(见附件6)。如果发现有缺页或质量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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