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4-28 18:30:43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2019年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2019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2”、小中专(参加201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普通中专考试工作。单独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及评卷等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防出现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发生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安全事故。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14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2”招生,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学校应优先从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市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26日前,将经过审核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投档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录取信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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