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4-28 18:30:43
全省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招生宣传及集中录取安排等工作。春季入学的学生随10月中下旬一并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单独办理。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盖章。“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所录新生名册由省招办审核并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属学校所录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教办学[2017]118号)文件精神,我省的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学生后两年高职阶段录取电子数据由省招办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五年制”、“3+2”升转段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信息采集数据上报等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8]16号)执行。有关学校应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和工作要求,升转段对象必须具有当年“五年制”、“3+2”正式录取手续,并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所有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信息。对学校拟录取考生,我办审核后将统一打印升转段新生录取名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指导当地五年制、“3+2”学校做好升转段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工作,“3+2”联办普通中专学校要主动与联办高校联系沟通升段事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二)严格新生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必须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审核,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新生信息不得随意更改。(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四)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办公时间内办理。(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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