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4-28 18:37:15
在市中心城区就读、户籍在本市其他县市的初中毕业生,按报考类别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的高中阶段学校。
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日至3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在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表;考生和考生监护人须在纸质志愿表上签字。纸质志愿表一式三份,考生、毕业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各存一份。
(四)高中录取主要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两前提、一依据”,采取等第入围、按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方式进行。“两前提”即考生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全部达到合格等第及以上,方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获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一依据”指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依据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为保障高中阶段招生的公平、公正,确保高中阶段生源质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划定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低于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录取地理、生物、艺术、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有E等的考生,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有D等的考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单科成绩排名进入全市千分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等第入围的前提下,可以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增加一次投档和录取机会。如提前批志愿落空,不影响下一批次志愿的录取。
(五)高中阶段录取办法
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由市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是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录取办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落选的考生将根据其志愿、成绩和招生学校的录取线进行投档,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入围且未完成面试阶段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更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
二是指标生:指标生招生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标生报考条件、名额分配、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须报市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审批。
三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认定特长生资格。招生学校须制定特长生招生办法,明确各类特长生的招生名额、报考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录取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两年内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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