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4-28 22:27:12
3、现场确认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11日至12日的工作时间到我校招办领取加试通知书。考生领取时须携带自荐材料、《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证书或我校要求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我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4、专业加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18日凭加试通知书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加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成绩满分100分。
5、签订协议
5月22日前,我校和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6、成绩公示
加试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我校学科特长生预录取资格。5月22日至28日在我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和成绩。5月31日前我校将预录取学科特长生名单上报南京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3日至7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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