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16 11:02:50
七、政策照顾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给予政策照顾的有关政策,今年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2018至2019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2018至2019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4.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5.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6.政策照顾考生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另文规定。
八、新生入学
1.招生学校须根据市中招办核准的考生录取名册,向已录取新生发放加盖招生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
2.已被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薄)、招生学校开具的《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接转单》(以下简称“档案接转单”),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各初中学校应在核实考生证件及录取通知书等信息无误后,在档案接转单上签字和加盖学校印章,并将密封的纸介质档案移交考生。考生持纸介质档案到招生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3.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公开,严肃执纪问责。市中招办将适时公布本市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须知、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在学业考试前,公示享受政策照顾及特长生等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2.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区中招办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报名、信息采集与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与体检组织、政策照顾申报与审核、考试组织与实施、志愿填报与招生咨询等各项工作有序安排、平稳实施。各生源学校,须加大宣传力度,将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各项考试招生政策、工作时间安排、程序等考生须知,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做好培训和服务。
3.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学业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4.加强个人信息管理。考生及家长应确保所提供的各种个人及家庭信息、身份及户籍证明、资格审核材料等真实、准确。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中考考试时间、科目和分值:
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均实行闭卷考试。其中,物理与化学实行合场考试。学业考试各科目均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呈现。全部科目总分值为590分。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各为120分,物理、化学分值各为100分,体育分值为30分。
考试时间为6月15日至16日。
◎回户籍地升学:
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
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且已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区参加升学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须在6月下旬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办理回户籍升学审核手续,其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蓝印户籍考生和户籍、学籍同在市内六区的考生不得回户籍区填报志愿和参加升学。
◎无本市户籍无法报考本市高中:
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会考的影响: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优待政策无法叠加使用:
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