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5-18 17:57:41
考点1:适应新环境,做个阳光少年
新生如何尽快适应新环境?——不仅要有迎接挑战的勇气,还要求每个人在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中学生如何做好自我调适?——①做好角色转换:中学生不应该只是被动地等待别人告知应该做什么,而是应该主动去了解自己要做什么,然后努力地完成,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②做好心理上的调整:在新的环境中,我们有时会感到孤独和失落,而医治孤独和失落的良药就是交往.乐观和自信。
医治孤独和失落的良药就是交往.乐观和自信。
做个阳光少年——实质上就是在学习和生活中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珍惜今天所拥有的,给自己一个目标.一个希望。自觉调整个人和环境的关系,积极利用环境,适应新的环境,并从中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从而拥有一个丰富多彩的中学时代。
考点2: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
1.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的意义?
①是一个人心成熟理的标志之一;②这是每一个成功者的基本素质。
2.要求?①关键是实事求是,既不要高估自己,也不要低估自己。(充分认识自己,相信自己,超越自己)②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常用的有自我观察、自我反省、相互比较、咨询他人、科学鉴定等多种方法。
考点3:增强自信、超越自卑,学会尊重自己与他人
1.自信的要求:①能靠自己的力量使看似不可能的成为可能,使可能的成为现实。
②把握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的潜力,在现有的基础上进步,逐步树立自信心,不断走向成功。
2.超越自卑:自卑感是一种消极的自我评价或自我意识,是个人认为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他人而产生的消极情感。
3.学会尊重自己
①人应该从自尊中学会尊重别人,从自尊中学会立身处世;②自尊不是轻视别人,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种对平等的要求;③自尊是成才和成功者必备的心理品质,是一个人成才与成功的重要条件。
4.学会尊重他人
①首先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平等的,这是前提;②必须做到不能以家境的贫富.智力的差异.父母职务地位的不同来论人,绝对不能把这些差异作为我们另眼看人.不尊重他人的理由;③还必须做到不凌弱欺生;④总之,必须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和技能,了解社会公共生活的共同准则,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受人尊重的奥秘:首先要尊重他人,才能得到别人对自己的尊重。
考点4:正确把握宽容友善
1.宽容友善的重要性
①人有宽阔的胸襟,才能赢得友谊,增进团结;②才能解人之难,取人之长,谅人之短,从而产生很大的感召力,使人相互信任亲近;③宽容是一种美德,是一个人有修养的体现.
2.正确把握宽容友善
①区分宽容与软弱:宽容并不意味着不分是非曲直,不讲原则;宽容也不意味着麻木不仁,熟视无睹。当然,宽容也不是理亏的表现,更不是软弱无能。②区分宽容与严格:宽容不是纵容,宽容与严格两者是一致的,老师、家长的批评教育,是对我们的关爱,是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我们要正确对待老师、家长的批评和教育。③区分宽容与维权:人生活在社会中,宽容友善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但宽容不能丧失原则,依法“讨回公道”,正是对社会、对他人最大的友善。
考点5: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发挥集体力量
1.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1)个人离不开集体。团结的集体使个人享受快乐,催人奋进,乐观自信,成长成功。(2)集体也离不开个人。集体由个人组成,集体的发展离不开每个成员的共同努力。
2.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互依存的。只有维护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才有保障。保障个人利益是集体的责任,而集体利益是集体中每个成员努力的结果。因此,集体应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个人更应该积极关心和维护集体利益。
3.发挥集体的力量:必须有共同的目标;必须有共同的行动。
考点6: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意义:①当今国际竞争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素质竞争、教育的竞争②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③只有接受教育,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
2.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
3.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对国家、对人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从国家发展来看,当今国际竞争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竞争、教育的竞争;从公民自身发展来看,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4.受教育者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义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5.九年制义务教育
含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法律:《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特点:统一性、强制性、公益性。
6.青少年应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②以高度的责任感为祖国、为社会奋发进取,刻苦学习③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考点7:珍爱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
1.珍爱生命:(1)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任何代价都换不来;(2)生命是地球上最宝贵的东西,地球因生命的存在而变得生机勃勃;(3)我们要爱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还要爱护地球上的其他生物,与大自然和睦相处。
2.让人生更有意义:(1)有意义的人生都有明确的进取目标;(2)有意义的人生在于对他人、对社会有所贡献;(3)有意义的人生需要敢于创造。
考点8:用合理的方法调控情绪,做情绪的主人
1.调节情绪的常见方法
意志控制法;注意转移法;认识改变法;合理发泄法;尽情倾诉法;情绪升华法等。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个人的特点灵活的加以运用。
2.合理表达情绪
情绪的表达既合理又合情,并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时刻保持乐观,开朗的良好心态。善于表达不满,当我们与人相处时,发生误会、矛盾和冲突引起情绪上的不满时,我们应学会既得体的表达自己的不满,又不伤害对方,还利于问题的解决。
考点9: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设置的四道防线。
考点解析
1.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因是什么?
答:(1)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2)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展成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生命健康权极易受到侵害;(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明天。
2.四道防线之一:学校保护
①含义: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的保护。
②意义:学校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基地,是他们成长的摇篮。未成年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因此,学校保护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具有举足轻作用。
3.四道防线之二:家庭保护
①含义: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和职责。
②意义: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四道防线之三:社会保护
①含义:社会保护是指社会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②意义:未成年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作用。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5.四道防线之四:司法保护
①含义: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
②意义:司法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定条件下,它是维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保护措施,是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举措。(不公开审理、设立少年法庭、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6.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法律
l991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补充:怎样预防和减少不良现象?
①未成年人自己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抵制不良诱惑。②家庭要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监护和教育,履行家庭保护的职责。③学校要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提高学生辨别是非能力,履行学校保护的职责。④社会相关执法部门要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相应的社会保护。
考点10:正确认识和行使生命健康权
1.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①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②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生命健康权极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做出特殊保护。
2.维护生命健康权
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①首先要懂得生命的价值,理解父母养育之恩;②其次要多学一些卫生保健方面的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尤其要注意劳逸结合,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③再次要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良诱惑,纠正不良行为;④最后当遭遇危险情境、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最佳的应对措施。
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①首先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②其次当他人的生命健康处于危险时,要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学会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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