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20 09:48:25
8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哪些考生可以在今年中招考试中享受加分政策?
据悉,今年中招,我省8类考生可享受政策照顾。包括:
1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要求执行。
8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家长和考生需要了解到的是,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提醒考生注意,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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