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24 10:38:54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
(1)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三年中存在就读学校与学籍不一致情况的考生;
(3)初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有转学记录的考生;
(4)汕头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初中回汕头参加中考的考生。
(5)随迁子女二类考生。
(二)资格申请及审核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汕头市2019年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2.各初中学校应组织审核小组对申报指标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指标生资格。校长对本校指标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负总责。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须在本校以班级为单位在各班级和学校公示公告栏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知所有考生关注,接受师生及考生家长监督。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须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入市中考管理系统,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名册,由班主任和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区县招生办备案。
5.考生若不符合指标生条件而获得指标生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追究审核人员和校长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凡通过指标生资格审核并公示的考生,在填报优质高中计划生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
(二)指标生录取。
1.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
2.指标生录取设录取资格分数线。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具体下调分数由各优质高中提出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再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指标生录取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直优质高中具体下调分数由学校提出后报市教育局确定。
3.指标生录取按我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中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4.录取办法。
(1)当某所优质高中分配的指标多于或等于该区域的初中学校数时,根据批次、按照考生的志愿及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投档结束后,若有初中学校的指标无法完成,则该指标调剂到区域内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以此类推。
(2)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力度,2019年继续实行农村(涉农)片区指标生采取“两轮投档”录取办法进行。
农村(涉农)片区的有关镇(街道)由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教育局自行确定。
根据批次、按照考生的志愿以及各区县所确定的农村(涉农)片区初中学校所得指标名额,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录取无法完成,则该指标调剂到本镇(街道)内其他初中学校,在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经过校、镇(街道)两轮的投档录取,若该镇(街道)仍然无法完成指标生任务,尚有剩余指标未完成录取时,则剩余指标调剂到区县范围内符合指标生条件且在该优质高中指标生资格线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当某所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经过以上程序录取仍无法完成招生任务时,则由区县教育局调整指标生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再行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指标到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及办法,形成本区县的实施细则,划定农村(涉农)片区范围,并于6月8日前将实施细则上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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