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27 15:02:12
外地回流生和因病未能参加本市地理、生物学考试的初三毕业生须参加本年度的地理与生物学考试,其成绩各按30%计入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800分。
6.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命题组统一制定,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2019年中考成绩查询除继续使用联通声讯平台以外,市教育局还将在“爱鞍山8890民生服务平台”开通免费查询服务,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四、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确保到2020年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在对各校办学条件和能力核查评估前提下,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确定鞍山市2019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2。
2.志愿设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成绩填报志愿,往届生不允许填报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只能填报一般高中志愿和民办高中志愿。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鞍山一中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三中、鞍山八中、鞍钢高中、鞍山九中、鞍山十三中)3个志愿。
第三批次:体育特长生省示范性高中设2个志愿,一般高中设1个志愿;艺术特长生设1个志愿,与体育特长生志愿不可兼报。
第四批次:一般高中(鞍山五中、鞍山六中、鞍山二十四中、矿山高中)3个志愿。
全市民办高中统一设置一个批次:民办高中(新元高中、新世纪实验学校、兰开高中、华育高中、育英学校、千山高中、文华学校、海城市育才学校、金科高中、辽海外国语学校)4个志愿。
3.录取
普通高中总的录取原则: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省示范性高中先竞争后指标,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为四段:
第一段为鞍山一中录取。先录取鞍山一中竞争计划,再按照各校分得的鞍山一中指标数录取指标到校计划。
第二段为除鞍山一中外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方式录取。
第三段为艺体特长生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2019年鞍山市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段为一般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在公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全市民办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4.优待政策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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