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28 17:29:15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再恢复,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4.改进招生录取管理。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招收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招办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中招管理部门统一招生录取到普通高中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地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5.加大招生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加强招生信息监管,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及举办“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与录取等工作,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实验考试、信息技术无纸化上机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的命题工作。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中考、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办承担。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准确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考试招生等各项具体任务,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招生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深化教学改革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领导、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深化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优化教学模式,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市教科院和各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简章制定和公布制度,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大招生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的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强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二)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补充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初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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