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5-30 13:41:34
【给痛苦一个去处,而不是给生命一个归处】
最近,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科学家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自杀已成为15到34岁人群的第一大死因
朋友说:我存在,并不仅仅意味着我活着,而应拥有生命质量;如果失去了生命质量,我选择死,就像安乐死一样,是一种值得尊重的结束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我同意她的看法,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种选择死亡的方式是基于严肃的思考并能给生命带来升华,至少,它是对生命尊严的一种维护。
我讨厌那种遇到些许压力就结束生命,这是逃避。更有甚者,以自杀作为要挟手段。
这种人了结的是生命本身,而不是带给他们的痛苦。
挫折和愤怒是一种痛苦。
结束它的方式是给痛苦一个去处,而不是给生命一个归处。(《中国青年报》4月11日冯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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