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5-30 14:15:40
04
民办高中不超过20%的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今年,郑州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继续面向全省招生,其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总招生计划的20%,在省提前批次录取。
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郑州市区的招生计划。
录取
录取按志愿设置依次进行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01
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原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郑州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温馨提示:郑州四中、郑州101中学从按计划招生录取的学生中选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资助。
02
19所学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共有19所,分别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七十四中。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郑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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