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5-30 14:15:40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录取。
(四)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录取。
(五)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六)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七)根据教_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八)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引进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文件执行。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所有照顾对象经郑州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将在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中招纪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招考试的相关规定,郑州市教_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规则办事,不准违规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除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或面向市内九区以外的县区招生。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_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_育局的规定控制班额。
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考生应填写《2019年中招考试承诺书》,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郑州市区招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尊重学生报考意愿
郑州市教_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提倡适合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
严格收费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健全监督检查,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公正、公平、公开。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_育局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郑州市教_育局公布郑州市中招招生纪律举报电话:0371—6763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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