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6-03 13:58:35
二、录取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县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我县将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河南省高中阶段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1)面向全省提前批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县开展中招录取工作。
(2)县提前批
录取体音美专业合格的特长生。特长生学业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8日。
(3)普通高中
按批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先录统招生,后录分配生,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5分,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总评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高中进行第二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只能录取报考本校志愿的考生,学校之间互不兼录。在录取过程中,对中招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三科成绩再次相同,则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其它招生计划不变。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征求志愿录取时仍然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职业学校
应届初中毕业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自主填报志愿后,职业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招生对象可直接到本人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免试入学。
3.普通中专
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2”招生,须参加201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分数要求,优先从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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