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中考网 2019-06-03 14:31:53
达到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学校对志愿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之前已经被正常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8月15日之前全部结束。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分配生录取办法
⑴分配生应具备的条件:考生必须具有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且有完整三年在校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休、留、转、复、返兰学生、社会青年考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总评必须在B级以上。
⑵名额分配的原则:本着扶持薄弱初中,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依据学校办学规模,按不同的比例,并参照该届毕业生当年在校学籍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各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⑶分配生录取方法: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在兰考一高初步划定的分数线下浮60分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公示期内,经举报查实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取消该生的分配生资格,名额按该生所在学校的中招成绩递补,公示期结束,举报属实者,名额取消后不再补录;如初中学校不能完成分配生指标,纳入兰考一高在未录取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⑷、分配生录取要求:为规范分配生录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要求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核查甄别,将本校应享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先期予以公示,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务于6月12日前报基础教育股。二是兰考一高将拟定的分配生名单通知到各初中,由初中学校再次确认,确认后在本校进行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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