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9-06-03 15:47:03
第二批次为其他四星普通高中和享受该批次招生待遇的各类班别,一共有8个志愿栏口,考生可在盐城市田家炳中学、盐城市龙冈中学、盐城市伍佑中学、盐城市时杨中学、盐城市大冈中学、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爱心班、盐城市新洋高级中学实验班、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如东中学班等8个公办高中(班别)志愿中按意愿顺序选择填报,不得重复,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的第三批次,即志愿表上的第五批次三星普通高中志愿部分,有五个志愿栏口,其中①-③栏可在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盐城市新洋高级中学等3所公办学校志愿中按意愿顺序选择填报,不得重复,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志愿④栏目可填报盐城市文峰高级中学。志愿⑤栏目可填报盐城枫叶国际学校,盐城枫叶国际学校为民办性质,考生要了解清楚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后再填报志愿。
各县(市)及大丰区高中招生志愿栏口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填报说明在《中考指南》上公布。
问: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今年加分政策继续参照《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按要求执行),符合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规定加分投档。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实行政策性加分的对象包括: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认定的见义勇为烈士人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4.少数民族考生。具体的加分分值为:1.关于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以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录取时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加分投档。(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战区军兵种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录取时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3)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4)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15分投档。2.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的烈士人员子女加20分投档,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加10分投档。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如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包括录取定向指标生时的指标生加分)的,不累计重复,按最高分项目计算。
问:今年普通高中专项计划如何招生?
答: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我市今年继续安排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专项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未用完的专项计划,不转入普通招生计划。
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能报考所在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各招生学校的专项测试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后,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盐城教育网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含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待遇的热点高中)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532分)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608分)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高中艺体特长的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上录取在每批次提前进行。
问: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答: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中考中招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问题发生的,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以及报考人数划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所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个严禁”要求和省、市关于招生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并收费,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对违规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各职业学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工作,不得向初中学校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严禁初中校教师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及包办学生入学手续,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要设立招生工作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教育网站上公布。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8228663(盐城市教育局中教处),88228683(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88399020(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