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9-06-04 15:39:58
(六)学前教育大专班、职普融通班录取规则
1.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面试成绩入围为前提,按照总分自高向低录取,遇总分相同,按照普通高中录取规则甄别,一旦录取,不再办理其他学校(含职普融通班)的录取手续。
2.职普融通班录取:具体办法见附件3。
(七)3+2联办班录取规则
参照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志愿优先,结合分数自高向低录取。一旦录取,民办普高、职校其他专业不得再录。
(八)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教育局监督的原则。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投档,录取与否由高中学校决定,并由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要加大高中招生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宣传今年招生工作的政策、办法,宣传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新举措,特别是要宣传今年招生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学业水平考试后,要将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的有关政策及招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等公示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初中学校要反复提醒学生、家长,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郑重告示:市内借读及异地考生不享受定向录取的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不是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的,是根据志愿填报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由电脑自动排序产生的,任何人都无法事前准确预测;不要轻信他人估算作出的所谓某学校录取分数线的预测,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
(三)高中段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管理。
(四)高中段各类学校不得自行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各初中不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五)各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对违规招生部分,市教育局将勒令学校清退。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本细则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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