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6-05 11:26:26
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前一志愿录取,后续志愿不再投档。
4.填报要求
(1)全市应届初三学生就读各职业学校均应在学籍所在地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录取。
(2)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已备案的外市中职学校进入志愿填报目录名单。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多种途径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的真实情况,克服外来干扰,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提交或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职招生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时应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没有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不能被中职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的录取信息将转入普通高中录取系统,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职业学校批次录取。
(5)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条件,督促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学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学生和家长也可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网络条件选择在家庭等场所填报志愿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九、录取办法
原则上按照普高与中职分类录取的办法分批次录取。根据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下达的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对城区和各县市区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划定后,分别将学生电子信息划转到普通高中录取系统和中职招生录取系统。中职招生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抛档预录、学生(家长)确认的方式进行。
1、按志愿录取。市教育局中职招生办先按照第一志愿把学生预录名单分发给招生学校,预录的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确认后成为中职学校录取新生,一旦确认后不得更改。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未确认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学生,转入第二、第三志愿进行录取,第二、三志愿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录取办法相同。
2.按批次录取
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对于填报志愿数大于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每个批次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县市区中职学校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办理预录确认及录取审批手续。各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
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一批次学生录取工作。①招录对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②预录时间:7月20日前。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25日前。
(2)第二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第一批次未被预录的学生。②预录时间:7月26日。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30日前。
(3)第三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未被预录的学生。②预录时间:7月31日。③预录结果确认:8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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