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6-05 14:34:52
2019年中考邵阳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发布了,志愿填报时间:5月8日8:00-5月16日18:00。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协调性发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2.考生自愿;3.择优录取;4.普职协调。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肖玉叶
副组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局纪工委、基教科、体卫艺科、计财科、民办教育科、职成科科长,各县(市)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基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日常工作。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领导本县(市)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教科: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中考与中招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2.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艺术(音乐、美术)考查和各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审查,监督艺体特长测试。
3.计财科: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4.民办教育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与招生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查后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市、县(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计划的落实,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招生范围
(一)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属县(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招生。
(二)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在年终办学情况检查时不合格,需要整改而未按要求整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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