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6-05 14:34:52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实施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增批计划。
(二)各县(市)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制定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市区高中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向市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招生。
(四)考虑到免费师范生的不确定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免费师范生计划留取相应计划数,增设建档立卡学生计划。
(五)招收录取系统外的学生占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六)对去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一次性合格率低于30%的学校以及上一年度招生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进行核减。
六、招生办法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今年邵阳市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工作。
(一)高中新生类别
1.特长生
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非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报中招办审批。申报艺术体育特长生方案(体育特长生方案应体现邵市政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经体卫艺部门审批后报中招办,科技创新等特长生方案报基教部门审批。学校要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并组织专家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进行特长测试。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需按招生学校要求报名、参加特长生考试,学生只能报考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报多个学校或多个项目的,取消特长生资格。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有相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录取规则是最低控制标准与志愿入围,按特长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择优生
(1)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入围,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录取学校按总分排序进行录取。
(2)录取对象
凡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均可参加普通高中择优录取。
3.指标生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实施指标生分配办法招生。邵阳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除去特长生计划)的50%分配到市直及三区各初中学校,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择优生、指标生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公布结果、发布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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