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6-12 09:47:31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教育bu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bu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规定,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二)
成都市招生区域规定
根据我市中招政策规定,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划区域管理,2019年全市共设16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下同)、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该新城单独制定暂行政策,下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经批准面向招生区域外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户籍须在相应的招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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