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6-27 14:19:54
②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③申请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普通批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2)四区仅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外国籍和港澳台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明)。往届生持户口簿、初中毕业证。
②申请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区申请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办理审核手续。
①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到市侨办按相关规定办理加分照顾审核确认手续,由市侨办向市招考办提供审核通过名单。
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籍考生持户口簿(台湾籍考生户口簿未标注或无户口簿的,须按市台胞联谊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到相应志愿确认地点审核确认。
②申请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相关证件的原件,由志愿确认点查验后返还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含兼报职业学校)的考生,证件复印件由普通批第一志愿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档案袋中。仅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证件复印件由辖区招考办保存。
(4)四区以外区市报考辖区内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的考生,根据所在区市教体局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志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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