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9-06-27 14:26:50
一、关于今年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一)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根据国家、省招生考试政策调整(2017年开始我省取消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以及我市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加10分)的时间安排,从2019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该政策已于17、18年招生文件中进行了提前告知。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延长。根据我市义务教育学制理顺和课程开设情况,我市原63学制初中3年级(8年级)、54学制初中2年级(7年级)需同时参加地理科目会考,我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由原来的3天增加到3.5天,即2019年6月10日至13日。
(三)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要求。针对18年招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为避免考生二次变相择校,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今年在招生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凡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确需转学的,须达到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其中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市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其成绩按照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合。
二、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
今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0日-13日。
三、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考程安排
2019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考程与往年没有变化。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程各60分钟。2018年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考程各60分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上台实验操作。
体育与健康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90分以上为A等、89-75分为B等,74-60分为C等,59分以下为D等。
四、关于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不及格考生申请重考
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可以申请重考,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重考成绩卷面得分超过60分的按照60分计算,卷面得分仍不足60分的按参加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最高成绩计算。已经在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卷面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的,不允许重考。未参加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五、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英语听力考试
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听力残疾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经审查合格,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的考生,5月15日前需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提报有关申请材料。
免外语听力考试学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学生的分数(成绩)=学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
六、关于普通高中划片招生
??市教育局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直、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济军基地实验学校招生;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属初中学校招生;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七、关于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同步填报。4月8日-10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6月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2019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招生计划;7月中旬,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底,公布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东营市2019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市教育局、东营区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济军基地实验学校考生公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可从市一中、市二中二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填报,第二志愿可选择市二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市二中的,不填报第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
八、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为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19〕号),明确了自主招生的学校及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方式、组织时间、录取办法等。2019年,市一中、市二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9所普通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各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19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具体比例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准。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自主招生采取初中学校推荐和高中学校组织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和测试工作均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须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通过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义务教育毕业资格。其录取标准由高中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成后,各高中学校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一办理自主招生录取相关手续。
九、关于普通高中指标招生
2019年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执行2018年指标生资格条件。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即2018年1月20日前转入并实际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
2019年,将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等8所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80%(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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