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7-18 09:55:12
4.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填报志愿系统一经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将不能退档、不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5.被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的考生如需退档,需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学校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恢复为未录取状态,参加后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填报志愿。
三、录取办法
2019年中考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及职业中专学校的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放。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一次性满额投放。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2.特长生计划占用统招计划,完不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在确保指标完成率不低于90%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本辖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招考中心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放。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时,对完不成优质高中分配计划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规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4.晋城一中、晋城二中的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的办法是: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
二是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城区和泽州(晋城二中为城区)享有优质高中分配资格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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