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9-07-18 09:55:12
四、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1.高中录取期间成立高中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监督检查组。
2.严格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审核、学籍注册联系制度。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参与中考招生;没有招生计划,招考部门不提供生源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办理录取手续;未经市招考中心网上统一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学籍注册。建立健全高中招生录取、学生学籍注册与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金联系制度。设立统一的学生注册比对平台,招生部门的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每个注册学生,只能注册一个普高或一个职高学籍。坚决杜绝套取国家财政资助资金的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市、区)制定辖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不得与省、市文件规定相抵触,超出文件规定的,必须先行书面上报审批。
高中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必须对入学资格进行一次认真核查,发现考生实际表现与入学条件明显不符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反馈。对非正常入学的,坚决予以清退。涉考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4.市招考中心通过2019年中考《报考指南》和“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上平台公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生源范围、考试时间及科目、志愿填报时间及注意事项、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新生报到时间、获取中考信息及咨询投诉举报的渠道等信息。
附件:晋城市2019年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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