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夏天聊初升高 2019-07-26 14:30:29
一、招生计划
(一)分区域管理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分区域管理,未经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2019年全市共设16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指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下同)、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下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1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单独制定暂行政策。
(二)计划的确定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jyj统筹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统筹确定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中心城区(包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成都市jyj审核、下达,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成都市jyj核定,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布。郊区新城(指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简阳市,下同)各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成都市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的职中、中专和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成都市jyj备案,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成都市招考办报送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招考办公布。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
省发改委、省jyt下达后,由成都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三)计划的执行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公、民办普通高中均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
2、中职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
招生录取过程中,各中职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
由成都市招考办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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