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20-01-06 11:31:05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非本市常住户口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可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下同)招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1.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
2.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如确需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须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组织的评估。
二、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20年5月7日仍有效。
(二)参加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5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1个区参加报名;考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市教委将对符合本通知报名对象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往届初中毕业、结业信息在全国学籍系统内进行查验核实。
(六)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高考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七)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使用虚假或失效的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如考生已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含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或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以及相应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
(一)核查报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进行核查、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2月20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考生关健信息采集来源要求:中国大陆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护照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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