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1-20 23:25:18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 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5%,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方案》对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进行了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各类型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等级呈现科目”组成,计分科目的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等级呈现科目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等级呈现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报考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等级呈现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得有D等。
《方案》规范了加分优录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优录加分项目。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逐步将中考优录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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