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2-15 20:57:57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昨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本次疫情防控结束之日终止。《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适应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支撑。
《决定》共20条,主要包括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义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依法对政府作出授权、奖励和处罚措施、人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等六个方面。
以法治方式保障落实“四个战时”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及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进入战时状态、落实战时机制、树立战时思维、采取战时方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决定》将市委确定的“四个战时”“战区制、主官上”“强化网格化管理”等要求转化为具体措施,以法治方式保障落实。
《决定》指出,在市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防控指挥部履行战时指挥调度职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单位加强疫情排查个人自觉接受防控措施
针对单位应当履行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的疫情防控义务,《决定》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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