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20-04-23 17:53:31
3.下列人员不得在我市中考报名
(1)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少年。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参加我市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重复报考八年级学业考试。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怎么办?
具有清远九年级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等条件未达到上述我市中考报考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因特殊原因申请在我市借考的,需办理借考手续。由考生本人说明借考理由,写明是否清楚广东省现行高考政策和报名条件,提出借考申请,经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后,汇总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招考部门审核,并报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借考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招考办出具成绩证明,持成绩证明回户籍地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录取。选择在我市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根据我市中职学校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条件报读。
跨县(市、区)就读的清远户籍学生报名要注意什么?
我市应届八、九年级在校生可选择在原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考,跨县(市、区)就读的在校生选择在就读地报考的,按就读地户籍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接受此类考生跨县(市、区)投档申请。
举个例子
A同学是清新户籍并在清城区就读的应届生,如果A同学选择在清城区报名参加中考,志愿填报的时候可以选择面向清城区或者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阶段以清城区考生身份进行投档录取,不能参与只面向清新区招生的学校的录取;如果A同学选择回户籍地清新区报名参加中考,志愿填报的时候可以选择面向清新区或者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阶段以清新区考生身份进行投档录取,不能参与只面向清城区招生的学校的录取。
外市就读的清远户籍生如何报考?
在外市就读的清远户籍考生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中考,须提供户籍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在校生学籍证明,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报名后由各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编排考点和组织考试。
调整后的中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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