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4-30 08:30:36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0年福建福州中考加分政策通知,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加分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根据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顾加分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和去年相比,今年新增了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办法。同时,当地驻军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这些考生享受中招照顾加分:
(一)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港、澳、台同胞,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二)享受加2分照顾
初中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22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农村初中在福州市区指2017年1月前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学校及长乐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在六县(市)指除城区中学以外的乡镇学校。
(三)享受加3分照顾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户口在本市的台湾籍考生。
(四)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下列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3、当地驻军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五)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办法
1、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中,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下同)消防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六)其他照顾
1、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烈士(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警察等)子女,享受20分照顾。
3、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
4、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
5、少数民族考生学籍或学习在城区学校的,享受3分照顾;学籍和学习均在农村学校的,享受5分照顾;普高批第一志愿1A报福州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具体各类审核办法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
1、填报表格:
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阳光中招专题专栏下载,(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cswz/fzygzz)。报考地在六区(含长乐,下同)的考生填写六区表格,报考地在六县(市)的考生填写六县(市)表格。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属流动人口的按照流动人口程序办理。户籍和报考地均在六区,但属于不同区的考生,不属于流动人口范围,填写六区表格,在户籍地审核后即可交给户籍地卫健局。
2、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在计生加分审核时的工作分工:
考生是否符合“初中三年(2017年1月1日——2020年7月17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由学校和管辖中招办审核,符合的,学校才能在计生加分申请表上盖印,并交由考生或家长带至卫健部门申请身份认定。其中,六区农村初中指永南中学、城门中学、福州21中、盘屿中学、福州30中、螺洲中学、金砂初中、龙山初中、海云初中、琅岐中学、宦溪中学、北峰中学以及长乐区除长乐一中、华侨中学、城关中学、吴航中学、朝阳中学、航城中学之外的所有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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