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2 16:38:34
对口分配线下50分录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我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20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50%。
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自主招生中考后进行
各普通高中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的比例(兰州一中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兰州五中设有兰州市中学生民族乐团控制在10%以内)。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市四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区县自主招生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科目Ⅱ成绩有关问题
科目Ⅱ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20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2021届生物、地理合卷的笔试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八年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生物、地理合卷考试考场和具体考试地点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电教中心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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