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4 10:55:09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申请和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与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其中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的,其《登记表》须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
初中学校负责将本校符合上述类别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相关材料(《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汇总造册交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由区教育部门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2.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9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三侨考生、港澳籍考生加分审核及所需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线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5.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港澳台籍考生加分申请及所需材料),由港澳事务部门和台办进行审核。
6.符合加分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后,于5月29日前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和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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