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5 08:54:48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0年河北沧州中考招生工作安排,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高中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强调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毕业考试的时间及成绩呈现形式,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各初中学校根据线上、线下教学进度自行安排。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省教育厅总体要求,2020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只安排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总分600分,今年取消体育科目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18日—19日。
二、关于中考阅卷工作
2020年中考阅卷继续实行以县为单位在本县域范围内统一阅卷,主城区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关于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117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享受与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四、关于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工作
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制度。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市直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由市教育局核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按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定录取参考线,然后按核定的指标和考生志愿在每所初中学校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招生指标。
五、关于自主招生工作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24号)要求,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并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中考前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六、关于实验班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实验班的相关规定,沧州市第一中学继续举办“北大班”、“圆梦班”“农村实验班”;沧州市第二中学继续举办“新高考实验班”,沧州外国语学校从今年开始举办“英才班”,以上学校实验班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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